2006-07-17
發 問 人:小蚊子
回 答 人:微笑弧度
情有可原?情有可原應該算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看,也就是平心而論。如果是被棄的那位,不論有多少條大道理,都還是情何以堪吧!
郭靖算不算背棄婚約,我覺得這很難講,因為當初上桃花島求親的時候,還可以說是不想讓蓉兒嫁與歐陽克(他是條大淫賊阿)。後來的江南七怪、小樹林逼親,郭靖也說當時他沒想到他已是金刀駙馬這一節(這樣都沒想到,你這傻小子),後來也基於道義願娶華箏,所以心怎麼走不管它,但當時算是有意守住承諾的。後來母親被大汗逼死,宋蒙對立,華箏也內心有愧,自然無法成連理。我說,這是作者厚待主角,把情勢弄得往有利主角的方向走。讀者就不會感覺主角的忘義了。
所以郭靖解除婚約,義理上來講是情有可原(殺母仇、兩方對立局面),不是見異思遷(還是願娶華箏)。但是以情來說,很明顯的心就往蓉兒身上飄,這樣應該說意動情也出軌了吧。
同樣的,段譽跟張無忌也是作者厚待的例證,後來都會出現一些把男主角見異思遷合理化的情節。段譽是木婉清變成妹妹,張無忌是周芷若變兇手。以劇情而論都算情有可原,而且都是大條道理站住的那方。讀者就算為被棄者抱屈,也沒辦法反駁。這是小說,這是小說!現實生活中,見異思遷又能這麼幸運的有合理化的情有可原,應該不太可能吧?
哇!一會兒不見居然討論的那麼熱烈。看來小蚊子大大的版還真是熱門!
首先,我要聲明我的「情有可原」的「情」,指得是世俗之情,也就是大眾眼光,不是男女之情。
其實自由戀愛,是到最近才被提倡的吧。大家站在感情面著手,我會覺得有點怪怪的。那各時代,嫁人不是嫁愛的,你是嫁給那各家庭。很多時候,父母幫你決定,是從這個家庭決定的,看是否門當戶對。那時候的幸福,並不是決定在丈夫這個人,而是決定在妳嫁過去的家庭。基本上對配偶,只要舉止得宜就行了。情情愛愛的理由應該很荒繆。所以情有可原的原,也是要是世俗接受的原,並不是女主角的原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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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我要聲明我的「情有可原」的「情」,指得是世俗之情,也就是大眾眼光,不是男女之情。
其實自由戀愛,是到最近才被提倡的吧。大家站在感情面著手,我會覺得有點怪怪的。那各時代,嫁人不是嫁愛的,你是嫁給那各家庭。很多時候,父母幫你決定,是從這個家庭決定的,看是否門當戶對。那時候的幸福,並不是決定在丈夫這個人,而是決定在妳嫁過去的家庭。基本上對配偶,只要舉止得宜就行了。情情愛愛的理由應該很荒繆。所以情有可原的原,也是要是世俗接受的原,並不是女主角的原阿。